网友提问:
沧州大化(600230)
网友回复
mfrdyf:
金浦东裕的计划:
若对大化集团 进行分立,方案如下: 大化集团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分立出两个新的主体,沧州大化 46.25%的股 权分别由两个分立主体持有,其中,分立主体 A(以实际经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持有沧州大化约 23.58%的股份,由金浦东裕 100%控股;分立主体 B(以实际经 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持有沧州大化约 22.67%的股份,由沧州市国资委 100%控 股。存续的主体仍保持股权结构不变,金浦东裕持股 50.98%,沧州市国资委持 有 49.02%,除上市公司股份外的其他资产、负债、人员等仍保留在存续的大化 集团中。
但是:
公司分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
mfrdyf:
金浦东裕的计划:
若对大化集团 进行分立,方案如下: 大化集团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分立出两个新的主体,沧州大化 46.25%的股 权分别由两个分立主体持有,其中,分立主体 A(以实际经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持有沧州大化约 23.58%的股份,由金浦东裕 100%控股;分立主体 B(以实际经 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持有沧州大化约 22.67%的股份,由沧州市国资委 100%控 股。存续的主体仍保持股权结构不变,金浦东裕持股 50.98%,沧州市国资委持 有 49.02%,除上市公司股份外的其他资产、负债、人员等仍保留在存续的大化 集团中。
但是:
公司分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