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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B开始终身免年费?

2018年6月5日  20:50:40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472人次

【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CMB开始终身免年费?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楼主不要误导别人,要注意用词准确,不要变通概念吸引眼球。

招行只有奥运卡宣布终身免年费!
~~~~~~~~~~~~~~~~~~~~
其余联名卡和标准卡都有无限期的优惠活动,刷卡6次免次年年费。

MINI卡和白金卡没有年费优惠活动。



奥运卡真的是终身免年费?卡到期后重新补卡也免年费???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

“刷上海银行信用卡,赠300万/150万元交通意外险!”
且“现在申请,终生免年费”


""""""""""""""""""""""""""--




自2006年8月 ...

哦,谢谢提供消息 ,这个还真不知道。平时主要看几个大发卡行的消息,没关注上海银行。不知道这次活动包含旧户否?从上行网站上的文字没看出旧户的政策。

这下可真的热闹了,看看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如何应对吧,上海虽然现在已经在沪外有了分支,但数量毕竟还少影响有限,如果有哪个大的发卡行跟进的话就好玩了。

不过上海银行的一些动作还是蛮前卫的,从移动卡的挂失前24小时免责到房贷户办卡减一点利息,都是很创新的。

没想到几经波折在上海还是没能见面,又成了网上交流了,遗憾。:)

卡友回复:

7月份办理V金时,招行经理已经明确答复,刷6次免次年年费,依此类推,以后都是这样。至于以后有什么大的政策变动,没人说得清楚。至少现在知道的是,每年刷6次就免第二年的年费。

卡友回复:

晚上回来一看,这贴这么多了。
那继续和楼主讨论讨论。
你的观点,多了这几个字代表终身免年费,我的观点,多了这几个字,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想收的时候不收,想收的时候绝对可以收你年费)。
理由如下:
信用卡归银行所有,本质上来说他借钱给你花。
如果银行想收年费,好,停你的卡,或者做得稍微人性点,等你期满换卡时候告诉你新卡要收钱,你怎么办?
不想复制章程过来,麻烦您自己读读。

既然银行想收钱的时候一定可以收钱,那么现在承诺两年,三年或者依此类推其实都一码事。该不收的时候不会收,该收的时候一定回收。
这不,跨行查询都开始收费了。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7月份办理V金时,招行经理已经明确答复,刷6次免次年年费,依此类推,以后都是这样。至于以后有什么大的政策变动,没人说得清楚。至少现在知道的是,每年刷6次就免第二年的年费。

某个人的回复不能作数的,因为一旦有问题难以举证,就象很多人投诉CMB的DS承诺不会出年费一样,要以书面的说明为主。现在的情况是根据一般的书面说明,下一年谁也说不准,SOHO卡的宣传资料第一次说明了规则会延续。:)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晚上回来一看,这贴这么多了。
那继续和楼主讨论讨论。
你的观点,多了这几个字代表终身免年费,我的观点,多了这几个字,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想收的时候不收,想收的时候绝对可以收你年费)。
理由如下:
信用卡归银行所有,本质上来说他借钱给你花。
如果银行想收年费,好,停你的卡,或者做得稍微人性点,等你期满换卡时候告诉你新卡要收钱,你怎么办?
不想复制章程过来,麻烦您自己读读。

既然银行想收钱的时候一定可以收钱,那么现在承诺两年,三年或者依此类推其实都一码事。该不收的时候不会收,该收的时候一定回收。
这不,跨行查询都开始收费了。

好欢迎探讨。首先我的观点是——加这几个这字意味着一种变化,如果我敢肯定题目就不会加一个问号了。您的观点我已经知道了,我的观点前面也讲过了,加这几个字已经至少说明了规则会延续,不象以前从没说明规则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延续,是只执行一年还是会按规则继续执行。

银行卡归银行所有没错,但其产品的运作规则是以双方的合约章程为基础的,当然银行可以改,但前面我也讲过了,公示过的东西改起来难度困难的多,而且可以以公示过的东西寻过法律解决。如果从没有书面依据,那一旦有纠纷才真正是银行说方就是方,银行说圆就是圆了。这也是论坛里一再强调签申请前一定要仔细看合约的根本,毕竟那是交易成立的根本基础,也是最终的法律依据。宣传品虽然不如合约那么严肃,但毕竟是纸面的东西,在法律解决时是可以拿来说事儿的。

没错,章程和合约是没有写免年费的规定的。但目前哪家写进合约了?在宣传品上明确说明每年刷3次永久免年费建行写了吗?楼上讲的永久免年费的上行写了吗?有空了我看看,另外请对法律精通的人士来探讨一下合约没写但宣传品明确承诺时一旦发生争议将以什么方式解决呢?这恐怕是一个问题。

最后说明一下,跨行查询什么时候银行书面承诺过免费了?如果有过书面承诺的话,是不是现在可以根据那个去打官司呢?

今天有事,先说这么多,明天有空了继续探讨。谢谢!

卡友回复:

看了wapg的回复后,产生了一个问题:

我们如何才能相信银行的承诺?

银行向我们传递信息无非有以下几种:

1、销售人员口头的。这种途径因为发生争议难于举证,也难于保留记录,所以大家目前基本认为这种方式是最不可靠的。

2、800电话的口头答复。这种途径因为有录音,所以是有记录的,但在一旦发生争议时由于录音并不在持卡人手中,所以举证仍然困难。但由于800有统一的培训以及录音的监督,因此其可信性要高于销售人员的口头说明。

3、网上的文字宣传。这一途径因为算是一种准书面的形式,因此更为可靠,但由于网页是可更改的,而存留图象作为证据是否能得到法院的采信值探讨,所以可靠性一般。

4、电视及广播广告。这一途径因为录音录相可以进行鉴定,相对比网上文字更为可靠,但目前作这些广告的银行比较少,而且以形象广告居多,具体的产品特征不多。

4、纸质宣传品。这些东西可以保存,而且上面多有详细的产品以及促销政策说明。这此东东可以说更为可靠一些,但这些东西毕竟不在领用合约和章程里,在发生争议时能否被当作证据俺心里没底,毕竟这是一个法律问题。

5、领用合约与章程。这些东西应该是信用卡使用中最严肃的文件了,更新也更少更谨慎。章程的修改比合约更少,比如招行的合约已经修改过多次,但章程基本没有变。问题是章程也不是不能改,之前业内有过例子。

那么讨论到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取得信息的途径,下面是否可以邀请感兴趣的朋友们来讨论一下到底哪些途径是可信的,哪些途径在发生争议法律解决时更有利。因为从以前的事情来看就是最稳定的章程也有修改的先例,难道银行说的话我们就没法相信吗?

举例来讲如果有一家银行宣称终身免年费,要以什么方式宣传并向持卡人承诺才是可信的?

这个问题或许更多的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930、chenlei等法律方面的专家如果能发表一些看法那就非常感谢了。:)

卡友回复:

支持KAO版的发现与理解.

同意KAO的意见及分析.

如果有人不服,请第一个发现并提出类似见解的案例....

卡友回复:

其实你讨论那么进去根本没有太多必要,我还是我的观点。
只要你弄明白一点就好:
银行到了他想收费的时候是不是能收费?只要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不管哪种方式都是一样的。从通信的角度看,顶楼的新闻信息量几乎为○。
想想现在的V、M(非联名吧),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说首年年费免。办卡过程中是建立在信任上面的?我看未必,是建立在银行现在需要客户,所以他不收。

只要银行拥有信用卡的所有权,有权停你的卡。说免明年年费和免一万年年费没有区别。谁知道呢,未来会怎么样?

[ 本帖最后由 wapg 于 2006-8-14 01:00 编辑 ]

卡友回复:

比较认同 wapg的观点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其实你讨论那么进去根本没有太多必要,我还是我的观点。
只要你弄明白一点就好:
银行到了他想收费的时候是不是能收费?只要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不管哪种方式都是一样的。从通信的角度看,顶楼的新闻信息量几乎为○。
想想现在的V、M(非联名吧),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说首年年费免。办卡过程中是建立在信任上面的?我看未必,是建立在银行现在需要客户,所以他不收。

只要银行拥有信用卡的所有权,有权停你的卡。说免明年年费和免一万年年费没有区别。谁知道呢,未来会怎么样?

呵呵,如果这样讲那任何协议合同都无所谓了。有了纸面的东西你当然也可以不遵守,但必须要面对一个违约成本。违约成本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就算合法的更改解除同样要有公示等流程,如果没纸面的东西那违约成本就全是隐性的了(商誉损失),但一直有了纸面的东西,违约方就可能面对可能的法律程序和相关可能的损失,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在我们讨论的不是通信的问题,而是一个有关法律的问题。因为有了纸面的东西诉诸法律会更方便,不同的情况违约的相关成本会完全不同。目前的V/M非联名卡是没有任何的纸面东西,所以大家对其免首年年费的政策一直有诸多猜测,这已经实际上加大了合约成立时的成本(因为需要咨询,没有字面的东西可参照)。

我们办卡时对于银行不同渠道的信息所产生的信任当然是不同的,信任程度低的信息完全可能采取不交易的选择。银行需要客户,同时客户也需要银行的产品,缺一不可构成市场。申请时是银行需要我们,我们也需要银行。在我们选择产品时银行提供的信息就是选择的重要因素。

我不同意您的观点,就是银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错,银行可以选择,比如更改协议和标准,我们同样也可以作出选择,那就是不用或销卡,市场是双向选择的。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就是这些信息的途径有什么区别,哪些银行的违约成本更大,也就是说更值得我们信任,再就是哪些在发生争议时更便于我们主张持卡人的权利。

卡友回复:

你再回头看看,楼上你谈了很多建立在银行违约的基础上。

其实银行完全可以不违约过渡到收费状态,或者说法律上成立,人心中违约而已。银行做出这一步不需要修改现在的合约章程等条款。

所以说道最后所谓的终身的承诺就是水中花镜中月,我们唯一可以把握的就是现在和明年是不是要收费,如果收费我来得及做出销卡换卡或者继续使用的决定。
其实你说不同意我的观点,可是最后你自己已经在说我的观点了。所有的这一切是建立在银行和客户的博弈的基础上,而不是你顶楼那样的几个模糊的字眼的基础上。
最近两三年博弈的结果是说不说都不会收费,未来呢?谁知道!

卡友回复:

最后说点好笑的。
我开始进入这个论题是因为一个人说您的帖子不应该高亮。当时的想法就是没有信息量。结果弄来弄去置顶了。
这,一开始有人预料到吗?

未来,谁知道呢?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你再回头看看,楼上你谈了很多建立在银行违约的基础上。

其实银行完全可以不违约过渡到收费状态,或者说法律上成立,人心中违约而已。银行做出这一步不需要修改现在的合约章程等条款。

所以说道最后所谓的终身的承诺就是水中花镜中月,我们唯一可以把握的就是现在和明年是不是要收费,如果收费我来得及做出销卡换卡或者继续使用的决定。
其实你说不同意我的观点,可是最后你自己已经在说我的观点了。所有的这一切是建立在银行和客户的博弈的基础上,而不是你顶楼那样的几个模糊的字眼的基础上。
最近两三年博弈的结果是说不说都不会收费,未来呢?谁知道!

是有很多银行违约的案例,但这些案例也是不同的,有些银行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有些轻松更改。我所不同意你的观点就是我们对这些是无能为力的,我认同你的那部分观点就是是存在更改的可能性。我现在就是希望探讨一下这些不同的形式在法律上会有什么不同,哪些风险更大,哪些风险小些。至少可以给大家一个参考,在选择时多一些依据。博弈时也是有筹码的,这些看似模糊的字眼可能就会大大增加银行方面博弈的成本。就是您讲的现在和明年是不是要收费如果仅仅依据销售人员的说明都很有可能会出错,前面有很多的例子(收了年费投诉的),而依据明文的宣传出错的机会就小得多,要更改至少还有个公示的过程。

好了,该说的都说了,如果还是这些东西就恕不回复了。我希望在法律上比较了解的朋友来发表一下意见,看看银行在不同公示的情况下违约的成本到底有哪些不同。谢谢!:)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最后说点好笑的。
我开始进入这个论题是因为一个人说您的帖子不应该高亮。当时的想法就是没有信息量。结果弄来弄去置顶了。
这,一开始有人预料到吗?

未来,谁知道呢?

事情都是在变化的,我们不正是在试图讨论未来的多种可能性吗?谢谢!:)

卡友回复:

希望能终身免...

卡友回复:

考拉快让我们失业了:L:)

[ 本帖最后由 93032109 于 2006-8-14 21:09 编辑 ]

卡友回复:

谈点个人观点:

首先应当明确,发卡银行银行与持卡人之间是合同关系;至于合同的内容,章程、合约自然包括在内,发卡银行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任何在将来能够举证成立的形式)做出的承诺也好,宣传也好,只要其内容涉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应当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因此,我认为,招行的上述宣传已经构成其与招行持卡人之间合同关系的一部分内容,应当受到相应的合同约束。

卡友回复:

第二个问题应当明确,这种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或者说叫做格式条款,也就是发卡银行单方面制作并适用于所有持卡人的合同/条款。
格式合同的出现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是交易标准化的结果,是交易快捷和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当然,格式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实质上不平等,也就存在格式合同制定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损害合同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可能性,因此在承认格式合同存在必要性的同时必须对其加以规范,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不论是招行现在新增加的这个承诺,还是说将来改变这个承诺,都涉及到格式合同的修改。
谈到格式合同的修改,有必要多说两句。普通的合同修改最基本的要求是,当事人经协商取得一致;但这个理论并不能套用到格式合同的修改之中,因为不可能要求格式合同制定方与千千万万的对方当事人逐一进行协商谈判,这样做也不可能达成完全的一致,因为每个人的利益诉求都可能不一样。还记得去年牡丹国际卡章程修改引起的风波,在某网站举行的座谈中,又为金融法教授居然认为应当逐一取得持卡人的同意,否则到最后期限就先停掉尚未签字同意变更的持卡人手中的信用卡;难道这就没有侵犯这些持卡人的权益么,难道这就不是违约了么?连合同法基本知识都不具备,除了留下法学界的笑谈,啥都没有留下来。
因此,格式合同的修改往往也是由格式合同的制定方单独完成。但并非他就可以随心所欲,修改也应当受到相应的规范。比如说,对对方当事人有利的修改可以及时生效,象这次增加的“依此类推”的表述,或者说将来修改为“刷三次免次年年费”等;如果说法律规定格式合同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审核批准,则必须在经过相应的程序后才能生效,比如说保险条款的制定与修改往往需要取得中国保监会的审批或者备案;如果修改可能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则制定方必须在事先尽量减轻损害(比如说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对方等)并在事后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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