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国城矿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7日 9:04:1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4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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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0-05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7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建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董事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修改,具体如下:修改前 修改后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含 3 名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伍波先生、吴斌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战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李伍波先生、吴斌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增补上述两名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有效,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提案表决通过是本提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提案未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则本提案将失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伍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原总经理应春光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聘任李伍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应春光先生辞任总经理事项核查无异,并就新聘李伍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郭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原财务总监吴斌鸿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聘任郭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吴斌鸿先生辞任财务总监事项核查无异,并就新聘郭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六区19 号楼 3 层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增补董事议案,会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6日附件:个人简历李伍波 男,1972 年 9月生,硕士学历,历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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