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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警示函不是行政处罚

2018年6月28日  23:23:46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034人次

网友提问:

罗牛山(000735)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八种:警告、罚款等。警示函不是“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分析如下:一、行政处罚的警告由法律规定的专门的法律术语,如果给予“警告”一定会明确的写明“警告”。二、行政监管措施不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包含了行政处罚,此外还有行政指导、行政整改等等,也就是说行政监管措施的范围比行政处罚的范围要宽很多。三、为什么证监局表明可以对警示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警示函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对老罗可能侵犯其合法的利益,依据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四、讲老罗的项目黄了,不是法律文盲就是别有用心。依据互联网的规定,本人对自己的言论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回复

大隐隐于市AF:

这个贴还是要顶一下

波哥大918:

中国证监会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是指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违法行为施加的一种监管措施,但该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即不属于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类型),同时由于该等措施是调查工作完成后作出的,因此调查、检查措施以及在调查、检查过程中采取的一些监管措施应不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的范畴。所以《通知》中的这一概念具有非行政处罚性、非法律规定性和最终性的特点。
符合以上特点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就应当有29种:
(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3)记入诚信档案;(4)责令改正;(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等29种。
综上,警示函属非行政处罚。牛牛如有重组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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