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问题 6 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8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针对问题 6 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一、问题六:六、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年报及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截至 2019 年,除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外,公司各个募投项目均未实质开展。
2019 年 6 月公司终止了“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 1 亿元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外 2019 年末还有 1.5 亿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性资金。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频繁,控股股东因流动性紧张导致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多次被拍卖。
请公司补充披露:(一)结合行业变化和泉阳泉经营情况,说明各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二)临时补流募集资金目前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保障补充流动性募集资金的安全性。
回复:(一)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个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截至期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专项账户账号 初始承诺投资 末累计 期末余 备注号 投入金 额额1 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 220501450100 11,400.00 0.00 782.85 -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093300572 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 220501450100 10,000.00 0.00 0 已永泉水建设项目 09330058 久补流,账户已注销3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220501450100 19,828.00 3,147.00 0.26 -093300654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 220501450100 1,000.00 857.00 324.20 -用 09330059合计 42,228.00 4,004.00 1,107.31 -说明:1.上述专项账户的开户行均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2.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22050145010009330057 账户支出 1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2050145010009330059 账户支出 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2,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1、销售渠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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