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2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2020年8月修订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 董事会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董事会第三节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第一节 通知第二节 公告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转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2011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1万股,并于2012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WenZhou HongFeng Electrical Alloy Co. Ltd.第四条 公司住所: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桥工业区塘下片区邮政编码:325603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4,361,350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党组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实事求是,发展才是硬道理。
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贵金属合金材料(强电电触点、弱电微触点),电器配件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品及项目检测、评定等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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