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新宙邦: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0年9月29日 9:14:0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1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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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8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0-09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一、公司高管岗位调整情况综合考虑目前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曾云惠女士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调整后,曾云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该调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曾云惠女士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曾云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375 股,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离任后,曾云惠女士将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周达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瑶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瑶女士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9 月 28 日附:黄瑶女士简历黄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2011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13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获会计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
2013 年 7月到 2019 年 3 月历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财务部经理,2020 年 3 月起担任财务中心财务部经理和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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